电子与信息学部2022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安排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专业选择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西交教〔2022〕49号),按照教务处安排,依据学校及电子与信息学部大类招生培养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电子与信息学部2022级本科生专业选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专业选择的学生范围
2022级学籍在电子与信息学部目前专业为“0526电子信息类”且未确定主修专业的学生均应参加专业选择。招生专业为“工科试验班(智能技术与自动化专业预选)”和“工科试验班(越杰计划电类专业选择)”的学生应参加专业选择志愿填报环节,按招生相关安排进行专业选择。因休学等原因不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复学后按照复学年级专业选择规则执行)。
2022年前入学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复学后进入2022级且未选择专业的学生,按照相应大类参加2022级专业选择;已经确定主修专业的,不再重新选择专业。
2022级港澳台学生、留学生、预科转入学生及已确定主修专业学生,不参加本次专业选择。
二、电子与信息学部专业选择范围及各专业接收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
接收计划数 |
1 |
0501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11 |
2 |
0502 |
信息工程 |
167 |
3 |
0504 |
自动化 |
167 |
4 |
050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67 |
5 |
0509 |
物联网工程 |
28 |
6 |
0524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111 |
7 |
0592 |
网络空间安全 |
29 |
8 |
1601 |
软件工程 |
111 |
合计 |
|
|
891 |
三、专业选择的程序
1.公布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选择工作启动后,电子与信息学部在综合教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网址:http://ehall.xjtu.edu.cn)“专业选择”中公布如上的各专业接收计划。
2.开展专业宣传与咨询
电子与信息学部各专业加大专业介绍的宣传力度,指定专人面向学生咨询,通过办公现场和电话接受学生咨询,举办相关专业咨询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选择咨询会,相关信息提前通知学生。
3.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
5月16日11:00至5月17日23:00,学生根据个人学业兴趣,对接收专业进行志愿排序,参考专业接收计划,在教务系统中填满八个志愿。
5月19日公布各专业第一志愿报名热度,接收专业根据填报情况开展精准的专业宣讲,帮助学生科学、合理选择专业。学生可自愿在5月22日11:00至5月23日11:00进行志愿调整。
学生务必认真填写志愿,5月23日11:00后志愿将不予补填、更改。未按要求填报或提交者,系统在接收计划有余额的专业中为其随机分配专业。
4.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
6月11日前,学生在书院核对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月30日至7月3日,在学部核对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核对无误的,应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签字确认的,视为已核对无误。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构成,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书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评定。学业成绩为培养方案中2022—2023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必须修读课程的学分绩(学分绩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与学位授予规定》(西交教〔2017〕70号)第十条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课组中多修课程,按选课顺序取最早选课的课程参与计算;应修但未修的课程按零分计算;专业导论课(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导论、信息工程专业概论、自动化专业概论、计算机科学技术导论、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导论、网络空间安全导论、软件工程导论)、基础通识类核心课、基础通识类选修课不参与计算;补考或重修考试及格的成绩按“60分”计算;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含补考、重修不及格),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6.确定专业选择结果
专业选择按照“志愿优先,遵从综合成绩”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和综合成绩及专业接收计划在电子与信息学部接收专业范围内确定选择结果。
具有专业预选择资格的学生第一志愿应填报预选专业,否则视为放弃。满足专业预选资格要求的学生直接被预选专业录取,被取消专业预选择资格的学生不再优先选择专业,和其他学生一起参加专业选择录取。
各专业接收人数不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7月7至9日,专业选择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统将自动完成学籍异动。
四、其他事项
1、专业选择结束后,学生根据已选择专业的培养方案,按选课安排进行下学期选课。
2、联系方式
(一)电子与信息学部本科生教务部
办公地点:兴庆校区西一楼333,电话:029-82668970-102,邮箱:crwang@xjtu.edu.cn
(二)学校专业选择工作小组
电话:029-82668305,邮箱:hejin2010@xjtu.edu.cn
3、未尽事宜由教务处、招生办、相关书院和电子与信息学部负责解释。
电子与信息学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