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以及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1号)、《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2号)及《关于调整研究生奖助金标准的通知》(西交研[2012]6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经主管院长召集各系主任开会商讨,特制定以下2012年博士奖助金评定细则。
一、参评范围及条件
1、参评范围按照研究生院当年奖助金评定文件规定执行;
2、未受过违纪处分、不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及学术不端行为;
3、课程成绩及格;中期考核优秀或合格。
二、评定准则及方法
博士研究生除提交申请表外,还需提交科研附加分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需导师签字),按照科研附加分高低进行排序。科研附加分的计算方法见附件1。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由各系最终决定排序。
本人科研加分材料包括:科研成果附加分清单(导师签字),论文首页或论文录用通知书,被SCI和EI检索的需提供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将材料装订一起)于本周五(9月7日)下午4点前交到学院研工部韩煜老师处(西一楼324房间)。
三、附则
本办法由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研究生类别 |
奖学金等级 |
学校拨款(元/月) |
2009级秋季博士生 |
Ⅰ等 |
1800 |
Ⅱ等 |
1500 |
2010级秋季博士生 |
Ⅱ等 |
1500 |
2011级秋季博士生 |
Ⅱ等 |
1400 |
2011级直博生 |
Ⅱ等 |
1200 |
注意:所有上交的科研材料(论文、获奖、专利等)必须导师签字确认,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奖助金评定资格,获得奖项予以追回。
电信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委员会
20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