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1号)、《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西交研[2010]2号)及《关于调整研究生奖助金标准的通知》(西交研[2012]6号)文件要求,现就2012-2013学年研究生申请延续奖助金工作安排如下:
1. 申请延续奖助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除外);
(2)爱国爱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未受过违纪处分、不存在学术造假行为或学术不端行为),精勤求学,成绩优良(课程成绩及格或以上、中期考核优秀或合格)。
(3)完成导师安排的相关科研工作。
2. 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院“资料下载”栏目,在“学籍与奖助金办公室”下载“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具体要求见下表:
学历层次 |
入学时间 |
发放时间 |
“申请表”类型 |
博士生 |
2011秋 |
第二学年 |
DCS-2 |
2010秋 |
第三学年 |
DCS-2 |
2009秋 |
第四学年 |
DCS-2(四年级专用) |
2008秋(直博) |
第五学年 |
DCS-2(四年级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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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8月31日(本周五)前交学院研工部(西一楼324)韩煜老师处待评(逾时未交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评定工作将于2012年9月进行,评定方法及细则届时将另行通知。
4. 特别提示:对于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学校免收其学费;具备奖学金申请资格,但未能评上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获得生活补贴;奖学金及生活补贴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到研究生的个人账户;助研岗位津贴按导师确定的时间和数额发放。未获得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需向学校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因故提前结束学籍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8.27